服务承诺
1、以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符或遗漏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2、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购买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的移动电话,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本公司的服务承诺。
3、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移动电话主机可享受在购买之日起一年内保修的权利,电池可享受在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保修的权利,充电器可享受在购买之日起一年内保修的权利。
4、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本公司厂家赠送的礼品,如:移动电话机主机、电池、充电器、外接有线耳机和数据接口卡同样享受国家三包规定的保修权利,详见《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由销售单位开展的赠送活动,按国家规定由销售单位承担三包责任。
5、购机时,经销商必须为移动电话用户认真完整填写《移动电话保修卡》上用户及移动电话资料,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
6、维修时请携带《移动电话保修卡》和发票正本(保修卡和发票须经售机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涂改),移动电话背面上的(IMEI/ESN)机械序号、进网许可贴纸不得撕毁,否则作废。购机时间以有效的发票或保修卡上所注时间为准。